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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住建站规划调整为何未按公示执行?

日期:2025-03-13 00:00 / 作者:网络

事件背景与核心矛盾

2024年至2025年期间,浦东新区多个建设项目出现规划调整未按公示方案执行的情况。例如东樱住宅建设项目公示期间收到居民投诉“工程未按图施工”,但官方答复称该问题不属于公示内容范畴,需转交职能部门处理。类似矛盾在周浦镇A1A、A1B街坊容积率调整项目中亦存在,规划部门虽公示了容积率从2.0提升至3.0的调整方案,但实际施工中仍沿用旧标准。

未按公示执行的主要原因

综合分析发现,问题根源集中在三个层面:

  • 设计变更机制不透明:施工过程中常因地质条件或业主需求变更方案,但未建立配套的二次公示制度
  • 审批与监管脱节:规划部门完成公示审批后,住建部门缺乏动态监管手段,导致执行环节失控
  • 公众参与效力不足:如曹路公交首末站项目公示期仅10天,意见收集与反馈机制存在滞后性

制度缺陷与执行偏差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公示规定》虽明确要求重大调整需重新公示,但执行层面存在两大漏洞:

  1. 技术调整与重大变更界定模糊,部分开发商以“深化实施”名义规避公示义务
  2. 跨部门协同机制缺失,规资局与住建站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监管盲区

改进建议与未来展望

建议从三方面完善制度体系:建立“规划调整负面清单”,明确必须重新公示的情形;开发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审批-施工数据实时对接;延长公示意见反馈期至20个工作日,赋予公众监督实质性效力。

规划调整公示制度亟需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通过强化部门协同、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引入智能监管等手段,才能切实解决“公示”与“执行”两张皮的问题,保障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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