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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云数据服务器的数据隐私法规与中国有何不同?

日期:2025-01-18 00:00 / 作者:网络

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业务迁移到云端。在这一过程中,如何保护用户的数据隐私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欧洲和中国作为世界上两个重要的经济体,在这方面也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欧洲:以GDPR为核心的数据隐私法规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是欧盟于2018年5月25日生效的一部旨在加强对个人数据和隐私保护的法规。它要求企业在处理用户信息时必须遵守一系列严格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中国:《网络安全法》与《数据安全法》

我国于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并在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数据安全法》。这两部法律共同构成了我国网络空间安全的基本框架,其中关于数据隐私保护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主要差异

总体而言,欧中两地的数据隐私法规均强调了对公民个人权利的尊重以及对企业合规性的要求。然而二者之间仍存在一些显著的区别:

在适用范围上,GDPR适用于所有处理欧盟境内居民个人数据的组织,无论该组织是否位于欧盟内部;而中国的相关法规则更多地聚焦于国内互联网环境下的信息安全问题。

在具体条款设置方面,虽然两者都规定了类似“知情-同意”的原则,但GDPR更加强调用户的控制权,如赋予了用户更多的访问权限、更正权、限制处理权、可携带权等;相比之下,《网络安全法》和《数据安全法》则更侧重于从宏观层面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处罚力度也有所不同。对于违反GDPR的行为,最高可处以全球年营业额4%或2000万欧元(以较高者为准)的罚款;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人民币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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